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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1章 第二十一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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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方的雨细密如针,湿漉漉的青砖街道空无一人,门窗紧闭,屋内啜饮一杯热茶,屋外一块肮脏破旧的抹布。

脏兮兮的乞丐侧躺在冰凉的石阶上,雨水不断冲刷着他身上的泥泞与结痂的血块,却怎么也洗不干净他身上暗红的血迹,圈圈红纹荡开。

一把熟悉的油纸伞在磅礴的雨幕中飘零,仿佛一口任风吹雨打、海浪侵袭的小舟。

伞下飘逸开一圈圈红色的衣裙,潮湿的裙摆上沾染着点点泥水。

脚步溅起水花,倾泻的雨珠倒映出少女焦急的面孔与没人要、昏迷在一旁的少年。

她从被传送走就马不停蹄赶过来,得知太多坏消息了,拨开喧闹人群,越过层层远山,涉过混浊溪流,一步步朝她离开的位置赶去。

她扫过每一个角落,每过去一秒,她的心就沉上一分,终于在石阶上锁定了阿玖。

随后心陡然一松,飘飘然,仿佛做梦踩在云朵上,可还没凝神,心脏便又人用张巨大的手攫住,不留余地。

那刺目的血迹、毫无血色的灰白皮肤、紧闭的双眼,仿佛再也不会醒过来。

她握伞的手不自觉用力,指尖发白,神经紧绷,仿佛钢丝上的舞者,忙扑到阿玖跟前。

她生怕主人就这样,死了。

那人眉眼难掩郁气与病态,呼吸聊胜于无,甜腻的血气直冲人肺腑。

安乐公如珠似宝般公主抱起阿玖,把头虔诚地埋入他的胸口,透过湿透的布料,一点点感受着主人的心跳。

多么脆弱啊。

她现在就可以杀死陷入昏迷、毫无防备的主人,主人实力下降了,她需要寻找新的主人了。

我该杀了他的。

可他送了我礼物——一个漂漂亮亮的小铃铛,这点小恩小惠就想收买我吗?

可他那时让我先逃,可,我们有一个家?一个只属于我和他的家。

不能放弃!

他说不定在隐藏实力呢?说不定他以后会更强呢?说不定……

小狐狸心里想了些别的,连她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。

她一步一步往家的方向走去,一如那天,铃铛是天底下唯一的声音。

叮当,叮当。

阿玖不出所料地发烧了,浑身疼痛,迷迷糊糊地像睡着了又没有,呼吸带动胸腔,传来阵阵钝痛。

想哭,哪里都不舒服,连觉都睡不了。

脑袋昏昏沉沉,又冷又热,像是一层寒冷干瘪的包裹起沸腾的血液。

又要自己一个人熬过去吗?等好点再去找药草吧,死不了,顶多难受点。

他又剧烈咳嗽起来,仿佛要把整个肺都咳出来,像只被捉在岸上不断拍打鱼鳃、头尾挣扎的鱼。

阿玖费力睁开眼,手掌一片鲜红,一只冰凉的手指划过眉骨,视线模糊间,身体已经有了动作。

他不习惯这个姿势,仿佛他是个令人欺辱的小可怜。

当即吃力把人拽倒,压在身下,忍住喉咙刀割般的痛,一字一句威胁道,

“别碰我,否则我好了,第一个弄死你。”

配上软绵绵的嗓音毫无威慑力,可那人的动作停了,小心翼翼扶起他的脑袋,尽可能直视他的眼睛。

阿玖这才看清底下的人,把手搭在她的脖子上,戒备没少分毫,力图增加自己的威慑力。

小狐狸满眼赤忱,无奈摊摊手,任由阿玖的手渐渐用力,俏皮笑笑,“主人,发烧了。”

“你不该离我这么近。”阿玖逼近,呼吸交错,“看看呐,多可怜,被人钳制在身下不得动态,多难受啊。”

阿玖滚烫的泪珠砸在安乐的脸颊上,他松开安乐,一个人蜷缩起来,冷声道,“滚开”。

对啊,多么可怜啊。

可怜到那时没有一个人帮他,他们都在笑,都在他身上发情。

全身反复烧,加上多思,不多时,他就又昏过去了。

他做了个很长很长的梦,梦到他逃出门派后的日子了。

有人人好心把同样狼狈的他捡了回去,虽然目的不纯,但也是片刻温暖。

可他呢?

他杀了救命恩人的一家,血流了一地,天上,地下,身体里,到处都是血。

一点点变凉,一双双眼睛死死盯着他,越来越近,越来越近,忽的,他就行了。

他好多了,看了远处忙活的安乐。

其实有个人照顾地感觉也不错,像小时候他发烧那样,可哥哥会唱一首好听的曲子。

这么想着,阿玖轻哼起来,骤然想起,

他的哥哥有别的弟弟了,他的哥哥也会对着那个小孩笑,也会对那个小孩唱曲吗?

不可以,不可以!

我又以什么身份呢?他会认我吗?

半个月后。

身穿月牙袍的少年把小孩抱在怀里,生怕小孩在拥挤的闹市中走丢。

嗑瓜子的行人聊得热火朝天,

“大魔头被修士联合重创,据说都快死了,像个落水狗一样夹着尾巴逃跑。”

“啧啧啧,报应啊,大快人心!走,今晚我们多喝几杯酒。”

“天雷这么没劈死他呢?他一好起来就开始疯狂报复那些人,哪怕再严防死守啊,都会丧命,唯一的证据就是一撮红毛。也不知道那人使了什么腌臜手段。”

“谁知道呢?话说最新的春宫图,你看了没?”

“这是能当着这么多人说的吗?”

“我是想说,春宫图的主人公不是大魔头吗?那张脸可真是俊俏啊,看着他被人百般蹂躏,我都忍不住——”

茶楼上,阿玖撑起木窗,吹吹茶杯,轻抿了口,白衣上的褶皱怎么也抚不平,腰带上有特殊的云纹,宽大的衣袍遮住整只手。

他视线一寸不寸盯着玄旻,自虐般的狂热,苦涩蔓延口腔。

这茶好苦。

好苦。

玄旻遇上熟人,冷眉借过。

“呦呦呦,这不是白韭派的大傻子吗?”为首的黄袍金冠少年拉长腔调,贪多的饰品随着每一个动作都会碰撞在一起,显得整个人拥挤而又吵闹,他伸手拦住玄旻,嘲讽道。

他身后的几个少年同样期待地看着,只是有点畏惧。

“阁下有何贵干?”玄旻神经紧绷,手不自觉摸向佩剑,语气宛如一块冷玉,道。

“哪敢啊,只不过我们几个碰巧得知了一个有趣的消息,关于你那个拖油瓶弟弟,”少年顿了顿,笑得开怀与别人一起分享玄旻那急切又无可奈何的神情,内心畅快。

过往的行人神色匆匆,不愿沾染丝毫恩怨,又有好事者驻足观看,围了一圈又一圈。

片片断断的言语混在来往行人的抱怨声中。

“从我的□□钻过去,我就告诉你。”

嗓音带着赤裸裸的恶意。

小厮奉命去买糕点,挤不过去,急得直跺脚,“让让,让让。”

不知为何响起雷鸣般的掌声,带着众人的嘻笑与指指点点。

“你们瞧,他这样子像不像哈趴狗啊。”

几人笑作一团。

脂粉楼的姑娘们也深受其害,大声嚷嚷道,“要打架去别处打,别耽误老娘做生意。大爷,过来玩呀。”

“头再低些,你的弟弟可等着你呢。”

茶楼里的人还在津津乐道地聊着大魔头的春宫图,活色生香。

“不许还手,我们就告诉你。”

说书人迎着满堂喝彩却一拍案,“诸位客官,且听下回分解。”

“果然是大傻子,只要骗他说有他弟弟的消息,他就会心甘情愿。”

几人神清气爽地离开,徒留一地狼藉。

行人还在等待着什么,等待这白衣少年突然暴起伤人,或是发表一番豪言壮语。

可是少年什么也没做,仿佛这只是习以为常的事情。

众人唏嘘一声,散了,留下只言片语,“怂货”“外强中干”。

玄旻白袍上满是脚印,发冠歪歪扭扭,沾染着鞋底的污垢,皮肤上是大面积的青紫,尖锐的石子划破额角,丝丝缕缕渗出鲜血。

玄旻紧咬牙关,手上的青筋暴起又淡去,闭眼藏起眼底翻涌的情绪。

他蒙住小孩的眼睛,手肘撑在地面,把剑与小孩护在身下。

小孩轻车熟路地捂住耳朵,这是他俩共同的约定。

等一切结束,玄旻把小孩拉起来,细细把小孩身上的尘埃拍去,这才摸了摸自己的剑。

哪怕是千分之一的概率,他也不敢赌。

他不在的日子,小煜该有多害怕啊。

他不敢去细想。

阿玖捏碎杯盏,粉末被风一吹,糊了他一脸,他揉了揉眼睛,

他哭了吗?

暮霭沉沉,视线所及皆是一片血红,商贩收拾收拾准备归家。

一月牙袍青年牵起小孩稚嫩的手,他衣袍上是深深浅浅的脚印与被碎石划破的口子,整个人狼狈极了。

可那个小孩只有衣角沾染尘埃,小孩早就忘了刚才的不开心,他只知道,哥哥给他买糖葫芦了,哥哥不开心了。

小孩踮起脚尖,把糖葫芦凑到玄旻嘴边,“哥哥,你也吃。”

玄煜侧头咬了一颗,糖壳裂开的脆响,弥漫的甜腻冲淡了血腥味。

在他侧头看向小孩的同时,一个青年与玄旻擦肩而过,目光深深地看了玄旻一样,白袍一尘不染,腰间挂了一块福娃娃玉佩,背后用小刀稚嫩地刻着“煜”。

衣袍轻扬,形成了惨烈的对比。品德高尚的人满身泥泞,满手鲜血的人洁白如月。

影子拉长,玄旻前途满是光明,抱起小孩一步步朝落日夕阳走去。

他那细长的影子被阿玖踩在脚下,而后再无交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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