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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3章 第 13 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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直到很久以后,迟乐心才从同学嘴里知道,他身上的气味发生了改变,那是一种厨房特有的烘焙味道,像曲奇蓬松的甜香,有阳光晒过的微焦。

生活常常从细微处开始改变,当事人总是无知无觉。

“早。”迟乐心反手关门。

“早。”坐在长椅上的刘迎正在系皮鞋鞋带,见来人是他,抬了一下头。

清晨的员工更衣室一向静谧,地板光洁,金属储物柜贴墙排列。没有开灯,墙角笼罩阴影。

迟乐心打开属于自己的衣柜门,清新的洗涤剂味道扑面而来。他摘下悬挂的制服,将衣服从透明衣袋中拿出来。

昨晚大堂来了一家四口,年龄最小的男孩举着冰激凌到处撒欢,地板光滑,脚下刹不住车,眼看就要摔个马趴。迟乐心眼疾手快,伸手一捞,完美地避免了惨案惨案发生。只不过经此一抱,男孩手里的甜筒正好怼在了他的胸口。

纵使凉意渗透布料,迟乐心依旧笑如春风,他拉着哇哇大哭的男孩,告诉他餐厅的冰激凌有八种口味。孩子的爸妈则在得到免费晚餐后,于迎宾的指引下扬长而去。

事情解决,迟乐心不得不叫人将制服送去洗衣房打理。这段时间,他的制服频频受损,都要送去重新清洗。今天送来的这套,比他从前穿的大了一个尺码。

等迟乐心叠好自己的外套,穿上新制服,刘迎已经整理好一身的行头,懒洋洋走过来,站到旁边蹭镜子。

迟乐心系衬衫扣子,一丝不苟。

“行啦,系那么严实干什么?”刘迎贴到镜子前,往后拨自己的刘海。

“衣服太大,”迟乐心抬小臂将袖口捋顺,单手系扣,“扣子都系上,显得合身一些。”

“你心态真好,要我说,那帮人故意的,给你穿小鞋呢。”刘迎手臂搭过来,给镜子里的他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。

“哪儿就至于。”

“你老把人想得太好。”

“早上七点,刘老师又开课了,”迟乐心笑,“还不收我钱,我真是三生有幸。”

“你小子。”刘迎猛地一搂,两个人肩头相撞。

迟乐心吃痛地求饶,刘迎这才撒开。

轮到迟乐心去长椅上坐着系鞋带。他系得慢,却也仔细,走一天也不会松。这是他的独家秘笈,刘迎偷师好几次,还是没有学会。

最后一个结打完,迟乐心抬头,冷不丁地,一张笑眯眯的脸映入眼帘。

“啊!”他叫出一个单音节,声音小小的,听起来甚至有些平静。

“每回吓你你都这样,啊!”刘迎缩肩膀学他。

“正反馈不够,就该换个人吓了。”

“今天机灵了不少啊,怎么样,开窍啦。”刘迎神秘兮兮地挤到他旁边。

“说什么呢?”迟乐心有些想笑。

“你说我说什么。”

“我哪儿知道你说什么啊。”

“敢做不敢当是不是?”刘迎将手从背后移出来,拇指食指夹着,在他跟前快速一晃,“我有证据。”

迟乐心眼疾手快,攥住他的手腕,稳在眼前。

那是一根浅金色的毛发,有半指长。

“什么啊?”迟乐心好奇。

“装傻是不是,我从你穿来的衣服上拈下来的。”刘迎晃了晃手,示意这份证据有多么清楚明白。

“我的衣服上?”迟乐心微微皱眉。

“跟我有什么瞒着的,我一向支持你家里红旗不倒,外面彩旗飘飘。”

“……没有的事。”

“还说没有,那这头发从哪儿来的,你不会衣服都没换就来了吧,”刘迎狡黠偷笑,“步子迈挺大啊。”

人在礼宾部待久了,八卦听得也多,对这个世界的看法就发生了根深蒂固的改变。别人眼里的世界也许是考场,是游乐园,是门票一张两百美金的旷野。刘迎眼里的世界,则是一张巨大却也密密麻麻的八卦小报,三流的那种。

人往高处走,水往低处流,这句话说明,高尚的人,也自有他的下流之处。这是刘迎的名言。

而迟乐心只关心,他身上怎么沾了毛发,要是被客人发现,一定会对他的印象大打折扣。他起身,在镜子前仔仔细细地检查了一遍。好在,制服上是没有的。他又打开衣柜,找出穿来的外套,在肩膀处,发现了几根短小的金色毛发,又细又软,捏在手里没什么份量。

不像人的头发,反而像……

想到什么,迟乐心松了一口气,轻轻笑了。

“笑什么,回味呢?赶快对你迎哥从实招来。”

“迎哥,”迟乐心关好柜子,点点手表表盘,“马上八点了。”

刘迎仍然一副高深莫测的样子,举着那根头发不肯放手:“你不告诉我,我也能猜出来。”

“好吧,那你慢慢猜。”

迟乐心有些好笑,也有些无奈。他锁上柜门,转身往外走

刘迎跟在后面。

半晌,他冒出一句话:“外国人?”

“不是。”迟乐心下意识否认,但他想了想,又道,“不确定。”

“这还能不确定?”

“嗯。”迟乐心翘起嘴角。

明亮而空旷的大堂越来越近,两个人的声音也随之降低。

“染这种发色,他应该很年轻,很时尚。”刘迎若有所思。

迟乐作回忆状,迟疑几秒,道:“差不多吧,总体气质还是比较朴素。”

“差不多,”刘迎不耐烦道,“你有没有句准话。”

“有。”迟乐心停下脚步,转身朝向刘迎。

“快说快说,”刘迎催促道,“我手都酸了。”

“在那之前,我有个事儿要问你,迎哥,你最害怕什么动物来着?”

“狗啊,”刘迎纳闷,“你不早知道嘛,问这个干什么。

“这是狗毛。”迟乐心笑眯眯道。

“啊!”刘迎大叫一声,猛地松手,金色的细毛飘在空中。

等它降落,迟乐心用纸巾捏了起来,重叠两次,丢进了垃圾桶。

往后一天,每次撞见刘迎,迟乐心都会看见他幽怨的眼神。

“你学坏了,”刘迎痛心疾首,“谁把你教坏的。”

“当然是刘老师。”迟乐心笑着说。

工作间隙,宋果神秘兮兮地凑过来:“小迟哥,你养狗啦?”

“你也听说了?”

“别说我了,这会儿后厨恐怕都知道了。宋果努努嘴。

刘迎的八卦网铺天盖地。

“我没养,是朋友养的。”迟乐心继续翻看值班日志。

早晨上班,刚好碰见在小区遛狗的叶追。他们一起走了一段路。幼小的金毛犬很黏他,连主人都不顾,直往他怀里扎,一边扎一边蹭,毛色浅金,简直像快毛绒绒的芝士吐司,只是比芝士更可爱,会用热热的小舌头舔他的手心。

走到小区门口,迟乐心一路三回头,不舍到了极点。

坐上地铁,他甚至在想,假如叶追旅行够了,说不定要回去上班,就没法养狗了呢?到时候…想到一半,他又否认了自己。叶追不是那种不负责任的人。

唉。

迟乐心叹了口气。

人一旦动了养狗的念头,看什么都是预兆。

十点钟,酒店来了个带宠物的客人。那是只小巧的比熊,毛发修剪得又宽又圆,活脱脱像团行走的棉花糖。迟乐心忍不住逗了两次,这已经大大超过了他对自己的要求。

于是,剩下的时间,他都扭着脖子,流利地帮客人介绍宠物的活动区域和各种宠物友好硬件,硬是一眼没再看那只可爱的小动物。

中午吃饭,和宋果一起吃饭。迟乐心将嘴巴塞得满满的,心里的空却仍然存在。他咽下食物,问宋果:“小宋,你养过宠物吗?”

“养过啊,我最喜欢养宠物了。”

“都养了什么?“

“一只猫,两条狗,一只兔子。”宋果轻描淡写道,

“真的?”迟乐心睁大眼睛,“那你现在上班,没办法陪伴它们,它们会不会孤单啊。”

听说,宠物也会得抑郁症。

“不会吧,”宋果挖了一勺米饭,这段时间,她的胃口好了不少,“家里两个阿姨呢。”

“真好。”

“你想养宠物啊?“

“嗯。”迟乐心微笑。

“那就养嘛。”

“我工作太忙。”

“你爱人呢。”

“他,也忙。”事实上,余河也不怎么喜欢小动物,他总说,动物很愚蠢,不会拥有感情。

想到这儿,迟乐心垂下眼

“那你养金鱼呗,金鱼总不用你陪吧。”宋果认真给予建议。

这倒是个好主意。但是金鱼滑溜溜的,离不开水,不能拥抱,也不能感受温度,还容易养死。迟乐心不敢想象,有天加班回家,浑身乏力,一开灯,看见鱼缸里翻肚皮的金鱼,会是怎样一种绝望心情。

“唉,算了,“他自嘲地笑道,“它们都值得更好的主人。”

说到底,他只是有些孤单。

他一直在追求一种确定的生活。他不喜欢变化,也不擅改变,做一份工作就一直做,爱一个人就一直爱。日子一天天过下去,他的心永恒不变。二十出头时,也接触过一些圈内人,那些年轻的男孩大多过着朝夕令改的感情生活,心和身体,像不融合的油和水。这动荡而不分明一切,令迟乐心害怕。

余河骑着那辆破旧的自行车出现,不喝酒,不抽烟,不逛酒吧,也不狂热追求身体的愉悦。曾几何时。这给了他确定感,也给了他安全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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